~~~如果是申請{低收入戶}~~可以補助兒童生活費、租屋補助、、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nili412004/article?mid=397&next=396&l=a&fid=28
申請【中低收入】只減免健保費,及當年5萬元以上之醫療費補助80%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nili412004/article?mid=399&prev=400&next=-1
已經結婚(婚姻中)的人財產、收入的【應計算人口】包括
本人、配偶、子女~~及男方父母~~~~~(不同戶籍仍須計算)
以及同戶籍祖父母、孫子女
所以~~~不算 你的父母及那個{非親人 }
而遷戶口~~~不能將【應計人口排除】
不過,因為各縣市政府只補助自己的縣(市)民,
你和老公如果戶籍在不同縣市~~~
會發生先生有補助<太太沒補助
或太太有補助先生沒補助的情況
而需要分別申請。
滿16歲,未滿65歲~~~~即使沒工作也要{核定工作收入}
你雖沒工作~~仍要以基本工資18780元~~~計算【工作收入】
如果新生沒有父母(已死亡)~~只你一家3口~~~
你18780元+先生平均25000÷3人=平均每人每月14593元
你18780元+先生平均30000÷3人=平均每人每月16260元
如果父母(公婆未死)未滿列入計算~~
你家的平均收入會更高
但如果滿65歲~~不核定工作收入,只以實際收入計算~~
平均收入會降低。
~~~~~~~~所以不管會不會通過~~
先準備你和先生、先生父母(你父母)的戶籍謄本去申請再說~~
目前是這樣規定,抱怨也沒有用,在知識+抱怨政府
通常~~引用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12051901480部落格流量自動點擊流量軟體部落格流量自動點擊流量軟體facebook貼版軟體網路創業廣告行銷軟體規劃